闽台合作助推休闲农业“开枝散叶”

近日,“第七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暨休闲农业对接会”在厦门举行。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涉台休闲农业农场已达50多家,并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内涵不断丰富、速度不断加快的发展态势。 

休闲农业是集农产品生产经营和三产服务业于一体的新兴产业。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进入鼎盛时期。迄今台湾共划定休闲农业区71处,休闲农场有314家,经营点超过2000家,每个休闲农场年均游客接待量约4.5万人,年营业总收益达40多亿元新台币。目前,台湾休闲农业已从观光农业向多功能的休闲农业方向发展,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与“富丽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成为拓宽农村新产业、促进农业功能转换的重要举措。

福建与台湾一水相连,农业作物类型、栽培技术、耕作制度基本相同,发展休闲农业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文化优势。近10年来,通过闽台农业合作,引进了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理念和成功经验,推进了闽台休闲农业合作与发展,建成了一批闽台休闲农业集中区和休闲观光农场,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涉台休闲农业农场已达50多家。

通过闽台农业合作,福建省休闲农业快速发展。目前,该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点有2200多家,资产总额达380多亿元,从业人数10万多人,带动农户11万多户,年接待游客突破6000万人次,年营业额85亿元。全省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8个、示范点23家,获得全国最美休闲乡村9个,获牌数位居大陆前列。

福建省农业厅负责人表示,福建将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认真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来闽发展休闲农业,同时借鉴台湾休闲农业的经营理念,把当地农业生产特色、农村自然景观、农业和农村文化等结合起来,导入科技元素、文化元素,研发培育两岸休闲农业产品,提高休闲农业产业竞争力。

责任编辑:谢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