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党的十九大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大胆试、大胆闯,推出4批125项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具有福建特色的制度创新体系,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培育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新动能。
坚持正确导向
突出制度创新针对性
国务院印发的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深化方案》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明了方向。福建自贸试验区紧扣国家部署,以制度创新推进任务落实。《总体方案》提出,要“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福建省外汇管理局主动探索,于2018年7月推出福建省特殊经济区域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政策,向台资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资金结汇使用、更灵活的外资外汇登记等服务。2019年7月,省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改革,将政策普惠至全省台资企业,同时对自贸试验区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再升级,整合优化推出六项资本项目便利化举措,为区内企业提供更优的服务。《深化方案》提出,“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先建后验管理模式”要求,平潭自贸片区立即行动,2018年推出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工程“先建后验”改革试点,实行项目业主承诺制,加快项目投资落地进程,平均审批时间节约98天,时效提高90%以上。
呼应市场主体需求,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抓手,着力化解企业经营中的痛点、堵点难题。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税务、海关与金融部门合作,推出了关数e、线上“银税互动”平台等举措,把企业的通关记录、纳税信用变为企业申请贷款的资信证明,为银企之间架起了信息互通的桥梁。关数e推出实施一年多来,海关部门与20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为370家企业授信2.8亿元;通过银税互动,银行已累计为3万多户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00多亿元。
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独特的战略定位。自贸试验区聚焦国家战略,在产业合作、货物通关、人员往来、金融支持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近两年来,自贸试验区在对台领域推出实施了89项创新举措,为我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平潭自贸片区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试点,现已基本完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34大项职业资格项目的比对,有95项可直接采信,发放采信证书500多本,极大便利了台胞来大陆创业就业。自贸试验区在不断做大台闽欧班列的同时,着力打造“丝路海运”平台,至今年11月,50条命名航线共开行1500多个航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0多万标箱,构建起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新格局。
主动对标看齐
提高制度创新先进性
营商环境,是决定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福建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引进世行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通过对标国际先进,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一流营商环境。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借鉴新加坡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正式建成3.0版,连接43个单位,涵盖110项口岸管理与服务功能,实现对国际贸易主要环节、主要进出境商品和主要出入境运输工具的三个全覆盖,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贸易成本。目前,平台共服务企业6万多家,日均单证处理量超过27万票,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可为企业节省开支300多亿元。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出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等多项创新业务模式,为全国首创。
全国自贸试验区已经扩大到18个省市,福建自贸试验区虚心向兄弟省市学习,大胆借鉴好的做法,通过吸收、转化、拓展,不断丰富自身制度创新内涵。特别是在激发创新活力方面,主动学习上海、深圳经验,围绕产业发展推进制度创新。2019年4月,经海关总署同意,厦门自贸片区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优势,以制度创新服务科技创新,推出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依托“芯火”双创基地第三方平台,对规定业务范围内进口的相关货物、物品、设备等予以保税,解决集成电路中小微设计企业在研发初试阶段的税费和通关效率问题,有效满足了集成电路产业生产要素自由、高速流动的需求,促进了企业发展和产业集聚。福州自贸片区重点围绕物联网、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配套试验场所,推出“三维一化”服务举措,由片区内的先进制造业技术服务中心向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服务,有力助推了先进制造业发展。
加强系统集成
强化制度创新整体性
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解决创新举措“碎片化”问题,是自贸试验区需要突破的重点。福建自贸试验区积极通过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疏通堵点等途径,对单项创新举措进行整合,形成一批内容丰富、功能完备的制度创新经验集群。
商事制度改革领域,自贸试验区在实施名称预核准“自助查重、自主选用”、企业登记“一照一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流程改革,力争形成改革闭环。2018年,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在银行开户环节进行突破,牵头上线福建省银证通系统,推出银行开户与工商登记“直通式处理”,新设企业在工商登记出口即可同步办理银行开户预约,大大提高了企业开办效率。
投资便利化领域,平潭自贸片区持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模式改革,整合投资项目从招商对接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将申请材料精减90%以上,整体行政效能提高近3倍。2019年7月,这一举措入选中组部编写的攻坚克难案例,供全国党员干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学习。
实施科学评估
提升制度创新有效性
与国际著名咨询机构合作,对推出的每一项创新做法,从原创性、实施有效性、复制推广可行性等维度开展专业评估,筛选出效果好、受益广、质量高的创新成果对外发布,确保成果经得起检验。经评估,挂牌四年多来,自贸试验区累计推出410项创新举措,全国首创共计157项,占38%;2018年以来推出的125项创新举措中,全国首创达54项,占比提高到43%,展现出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开拓精神。
自贸试验区不仅重在“放”,也重在“管”。各自贸片区和部门推出先行先试改革措施的同时,强化风险评估,跟进相应的监管措施,防范风险发生。近年来,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2018年11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全国首个《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组织方式、操作细则、结果运用、协同联动等进行细化规定,解决了不同地域执法尺度不统一、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厦门自贸片区建立知识产权和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统筹专业执法力量,有力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组织复制推广
扩大制度创新影响力
能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是评判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2018年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有16项创新举措被国务院复制推广到全国;1项由国务院办公厅推广全国实施;3项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由国务院自贸试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国学习借鉴;5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复制推广到全国12个自贸试验区;46项被省政府复制推广到全省;福建自贸试验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7项科技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商务、海关、边检、公安等省有关部门联合发文,14条平潭快速通关经验向全省推广;市场监管、金融、知识产权等省有关部门,也分别发文在全省推广了多项自贸经验。一批批改革创新成果的同步共享,彰显了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福建自贸试验区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刊登“福建自贸试验区百项红利”介绍,受到了社会积极关注。
我省还着力健全条块结合的复制推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的溢出效应,服务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三个自贸片区和省有关牵头单位按照复制推广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主动对接,推动用好改革红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泉州市已将17项改革试点经验在泉州综合保税区推广实施;漳州市主动复制自贸试验区“出境加工”“委内加工”“跨境电商监管模式”等改革创新成果;莆田市准备把自贸相关先行先试的举措嫁接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推动医药产业发展。
十九大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创新,促进了政府治理方式转变,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开放水平,激发了市场创新创造活力。截至2019年10月,自贸试验区累计新增企业8.8万户、注册资本1.9万亿元,分别是挂牌前历年总和的5.7倍和8.7倍。其中新增外资企业4092家、合同外资304亿美元,均占全省四成以上,物联网、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新平台不断做大做强做优。
改革不止步,创新再前行。下一步,福建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发挥“苗圃”作用,推出更多首创性、差异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以更高标准、更高视野、更大力度,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前头,进一步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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